“為什麼收入越高,交稅比例越高?”4日,全國人大代表、廣東中人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李永忠提出議案,建議修改《個人所得稅法》,將累進稅率改為單一稅率,稅率統一為13%,“收入越高,交稅比例越高,影響高收入者勞動積極性,也容易‘逼’他們逃稅”。
  對高收入缺乏有效手段
  很多人有這種感受,收入越高,扣稅越多。比如一些計件工種,在當月工作到一定程度後,就不願意工作,想方設法將自己的計件工作計算到下個月,因為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是累計稅率,收入越高,稅率越高。
  目前,我國個人所得稅適用稅率有三種,工資、薪金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,最高一級為45%,最低一級3%;個體工商戶的生產、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,最低一級為5%,最高一級為35%;對個人的福利所得,勞務報酬所得,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,財產租賃所得和其他所得,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,適用20%比例稅率。
  2011年,我國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從2000元調整為3500元,大約6000萬工薪族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了,這直接導致2012年個人所得稅收入明顯下降。朱永忠分析,這說明我國的個稅征收很大一部分是低收入者,對高收入缺乏有效應對手段。
  累進稅率挫勞動積極性
  “按照現行累進徵稅,累進稅率太高,會挫傷很多人的勞動積極性。”李永忠分析,收入到一定程度,沒有了繼續創收的激勵,即使有,也會通過投入很多資源,想辦法把錢藏起來,或在別的途徑上取得或者花掉。比如兩個律師,一個能幹,一個月辦10宗案子,報酬5萬元;一個平庸,一個月只接到一宗案子,收入5000元。交稅後,可能最終能幹的那位律師每宗案子收入僅為3500元;而平庸的那位律師,他辦的那宗案子凈報酬為4250元。
  “累進稅雖然試圖減少不平等,實際上助長了現有不平等的永久化。”李永忠說,
  俄羅斯的經驗值得借鑒
  目前,國際上已有不少地方實行單一稅。中國香港的個稅單一稅率是15%,俄羅斯是13%,保加利亞是10%。
  俄羅斯之前實行的也是累進稅率,年收入5萬盧布為12%,年收入15萬盧布為20%,超過部分稅率為30%。2001年實行單一稅率時,將起徵點從年收入3168盧布提高到了4800盧布,同時將12%以上的累進稅率取消,改為12%的單一稅率(外加1%的社會保障基金)。按理說,既提高了起徵點又實行了累進稅率,稅收收入應大幅度降低,可事實上當年的個稅收入反而增加了25%,次年又增加了21%。
  單一稅率其實更加公平
  李永忠分析,俄羅斯的改革成功告訴我們一個基本理論推測:偷稅漏稅的積極性與累進稅率成正比,累進稅率越高偷漏稅越多。“既然我們很難對個人收入進行監督,讓個人自願繳稅的辦法只能是降低累進稅率,一直降低到完全取消,改為單一稅率。雖然從名義上看是有利於富人,實際上反而是一個比現有狀況更公平的徵稅規則。”
  李永忠建議,將工資、薪金等個稅起徵點提高到5000元,並實行單一稅率,稅率為13%,並加強稅收監管。
  羊城晚報特派北京記者 尹安學
  尹安學  (原標題:收入越高交稅比例越高影響積極性還促使逃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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